在社交场合中,女外事人员通常需要化妆,而且其化妆的浓淡应与所处场合相协调。在社交场合,女性若不化妆,通常会被外国人视为失礼之至。
在社交场合中,外事人员对自己的头发应进行精心修饰。只要与自己的实际身份相符,关于头发的长短、染色与否以及选择何种发型,均可自行定夺。
③休闲场合。所谓休闲场合,一般指的是人们在闲暇时间内,一人独处或者独自活动的公共场所。较为典型的休闲场合主要有居家、健身、旅游、逛街等等。在休闲场合中,对外事人员穿衣打扮的基本要求是:舒适、自然、方便。
在休闲场合中,外事人员的着装以家居装、运动装、牛仔装等为宜。选择T恤、短裤、旅游鞋也未尝不可。
在休闲场合中,外事人员一般没有必要佩戴饰物。即便佩戴,也没有必要披金戴银,环珮丁当,招摇过市,令人为之侧目。
女外事人员在休闲场合中对于自己是否化妆的问题,可以自便。但在绝大多数的休闲场合中,化妆往往是没有必要的。
在休闲场合中,外事人员的头发只要干净整洁即可,而无其他任何的限制。
(3)遵守常规
外事工作通常是最讲究规矩的。对于穿衣打扮的一些基本常规,外事人员必须自觉而认真地遵守,以体现出外事人员自身的良好素质,令交往对象刮目相看。具体而言,外事人员在穿衣打扮方面所须遵守的常规,主要包括专业规范、内部规范与社会规范三项。
外事人员的穿衣打扮要遵守专业规范。所谓专业规范,实际上指的是有关穿衣打扮的技巧与方法。外事人员如果对穿衣打扮的专业规范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其穿衣打扮如何能够得体呢?
例如,男士穿西装套装时,要遵守“三色原则”这一专业规范,即不得令自己全身上下的色彩多于三种颜色。
女士戴两件以上的饰物时,须遵守“质色相同规则”,即务必要令自己所戴的各件饰物质地相同,色彩相同。惟有如此,所佩戴的各件饰物才会彼此协调,相得益彰。
外事人员的穿衣打扮要遵守内部规范。所谓内部规范,在此是指外事人员所在单位内部的、有关穿衣打扮的具体规范,尤其是有关的明文规定。需要指出的是,外事人员对此必须无条件地加以遵守。具体来看,有关外事人员穿着打扮的内部规范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对外事人员穿衣打扮的基本要求,即具体要求其应当如何去做。例如,许多外事单位均要求其全体员工在工作之中必须选择正装。还有一些部门对外事人员的着装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男性应穿深色西装套装,女性应穿素色西式套裙等等。
二是对外事人员穿衣打扮的主要禁令,即明确规定其不可以怎样做。例如,国内许多单位均禁止参与外事活动的男士蓄留长发。其具体要求是:男士应当前发不覆额、侧发不掩耳、后发不及领。此外有的单位还规定:若无特殊的宗教信仰或民族习惯,则参与外事活动的男士不宜蓄须。
外事人员的穿衣打扮要遵守社会规范。所谓社会规范,这里指的是社会上对外事人员穿衣打扮约定俗成的看法或惯例。在任何时候,外事人员都是社会的一员,都难以脱离社会独往独来。因此,外事人员应对有关穿衣打扮的社会规范予以高度重视。
有关外事人员穿衣打扮的社会规范,通常可具体划分为如下两类:一类是国内社会规范。国内社会规范,主要适用范围为本国国内。例如在中国,社会上对外事人员的穿衣打扮都强调朴实无华、典雅含蓄。
另一类是国际社会规范。比如,在出席宴会或观看正式演出时,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是要求出席者身着正规的礼服。
对上述两类社会规范,外事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当前者与后者偶尔发生矛盾抵触时,外事人员通常应当优先考虑后者,因为后者乃属国际惯例。
2.举止行为
在人际交往中,人们的举止行为往往备受其交往对象的关注。举止行为,也称举止动作,它一般是指在外观上可被觉察到的人体的具体姿态、动作或者活动。在实际生活里,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一个人总有其一系列的举止行为呈现于他人的面前。
举止行为在人际交往中不但可以传递一定的信息,而且也有助于交往双方的双向沟通,这在外事活动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具体说来,举止行为在外事活动中所发挥的沟通作用表现为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表达作用。有时,直言不讳会使交往双方十分尴尬。而以举止行为表达口头难以表述的信息,既可传递该信息,又可令双方免于受窘。
其次,替代作用。在交际应酬中,经常会出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情景。当人们感到难以言说之际,以举止行为代替语言,也可与他人直接进行沟通或交流。
再次,调节作用。人们在交际中,有时必须对他人的言谈话语、举止行为作出反应,或积极呼应,或热情配合,或不置可否,或漠然视之,或暗示对方适可而止。以举止行为传递种种暗示,可起到调节双边关系的作用。
最后,辅助作用。进行口头陈述时,倘若采用与此相称的、一定的举止行为,可对口头陈述起到一定的辅助、强化作用。如果真正做到了这种“言行一致”,往往会令口头陈述效果更佳。
在外事活动中,每一名外事人员都应对个人的举止行为有所规范。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外事人员必须自觉地做到举止文明、举止有度、举止敬人、举止优雅。
(1)举止文明
作为一名代表着国家、代表民族、代表单位的外事人员,举止文明是对其举止行为最为基本的要求。
举止文明,对外事人员而言,就是要求其举止行为不仅可以显示出自己的良好教养,而且还应当显示出自己的稳重与成熟。具体而言,外事人员的举止行为理应显示出其个人所具有的良好教养。在任何情况下,一位有教养的人都会对自己的举止行为多加检点,并对有关的具体细节倍加重视。
对外事人员来说,要通过自己的举止行为展示个人所具备的良好教养,关键是在外事活动中不得采用某些在国际社会中被公认为缺乏教养的举止行为。例如,在外人面前修饰个人仪表,就被公认为是一种令人作呕的表现。要是在外人面前肆无忌惮、不厌其烦地挖鼻孔、掏耳朵、剔牙齿、抠眼屎、擤鼻涕、清嗓子、吐浓痰、刮胡子、修指甲、抓痒痒或者搓泥巴,哪里还有文明可言?
再如,在外人面前当众整理个人服饰,在外事场合也被认为是缺少教养的举动。所以在外事活动中,不允许外事人员在大庭广众之前拉领带、解扣子、卷袖子、提裤子、脱鞋子、拽袜子,更不允许当众整理自己的内衣。
除了要杜绝上述缺乏教养的行为外,外事人员的举止行为还应当展示出其个人的稳重与成熟。要使自己的举止行为显得稳重成熟,外事人员就要使自己的举止四平八稳,力戒毛手毛脚。
要使自己的举止行为显得稳重成熟,外事人员还要使自己的举止不急不躁,切忌风风火火。比如,在室外走动时,一般应保持正常速度,不宜快步疾走,或者狂奔而去。前去拜访他人时,应首先敲门或按响门铃,获得许可后方可入内。切不可直截了当地推门而入,也不可用拳擂门,用脚踢门。与尊长通电话时,一般应由对方首先终止通话,在对方终止通话前抢先挂上电话,是十分失礼的。
(2)举止有度
一名久经历练、训练有素的外事人员,会使自己在正式场合的一切举止行为表现得适时、适事、适宜、适度,也就是说要使之合乎常规,符合身份,适应对象,并且配合场合。举止有度之中的“度”,实际上就是有关外事人员举止行为的基本规矩。
在实际工作之中,外事人员在其举止行为方面所应恪守的这个“度”,主要体现于下列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