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在朱老四身上,还是挖出了点东西,马上就跟海珠区那边把情况通报了。
朱老四讲,他在新市这一带讨饭,讨了两年多。这一带跟他一样的,有七八个。
有的带孩子,有的自己一个人。带孩子的里面,有几个孩子是“借”来的。
“借来的?”
“就是从别人手里租的。”朱老四坐在椅子上,两只手搓着膝盖,“一个月给多少钱,把孩子带出来要钱,要到的钱,上交一半。”
“谁在做出租小孩的事?”
“一个叫‘阿叔’的,安徽人,住在沥滘。”
“阿叔真名是什么名字?”
“不晓得,大家都叫他阿叔。”
“孩子从哪儿来的?”
朱老四把头低下去。
“我不晓得,我有时候只要孩子,不问他从哪儿弄来的。”
孙队长把这段话记下来,当天下午就带人去了沥滘。
沥滘村的出租屋,一栋挨一栋,握手楼,暗巷子,住着几千号外来人。
派出所的人分了三组,一组查旅馆,一组查出租屋,一组在村口蹲守。
查到第二天早上,在村尾一间出租屋里,找到了“阿叔”。
阿叔五十来岁,秃顶,穿一件大花短袖。屋里有三张床,床上躺着两个小孩,一男一女,都是六七岁,手脚有残疾。
桌上搁着一沓角票和硬币,用橡皮筋扎着。
阿叔被带走的时候,没反抗。上车之前,回头看了一眼那两个孩子,没讲话。
审讯室里,阿叔很快交代了。
孩子不是他弄残的,是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一个孩子几千块,买来之后,有时候出租,有时候自己带着出去讨饭,基本上一个月能回本。他买过四个,两个跑了,一个死了,剩下这两个带在身边。
“你买孩子的时候,有没有见过一个四个月的女婴?”
“四个月的,没人要。”
“为什么?”
“太小了,太小的孩子,养不活,也不好带。要买就买一岁以上的,能坐能爬,带出去方便。四个月的,奶都断不了,买回来就是赔钱。”
“那有没有人跟你讲过,最近有人出手一个四个月的女婴?”
阿叔想了一阵。
“你这么一讲,我想起来,前一阵,有个女的来找过我。”
“什么样女的?”
“三十来岁,潮汕口音。她是来找我买孩子。”阿叔把手铐动了动,“她讲想买一个小孩带回去当女儿养,我讲我这里的孩子都是残疾的,不好看。她讲她要个好看的,越小越好。”
“后来呢?”
“后来我讲没有,她就走了。”